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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應否廢除死刑的議題,正炒得沸沸揚揚。

先後擔任台灣法務部長的馬英九、王清峰,異口同聲主張: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。聯合國疾聲呼籲死刑不該存在,馬總統也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,變相宣告台灣人已普遍意識到死刑的存在迫及人權,甚至提出了時間表,號稱台灣將於2011年底之前全面廢除死刑。

說真的,我不明白,一個是剛正不阿的「勇腳馬」,一個是鐵面無私的「清峰俠」,為什麼在攸關生死的大事上,竟表現得恁般優柔?

我說的攸關生死,非關死刑犯的生死,而是普羅善良百姓的禍福存亡。如果有一天,犯罪不再需要負責、殺人不再需要償命,我們這群軟弱小老百姓的身家性命,要靠什麼來保障?

所謂「潮流」,應該是多數人趨之若鶩的趨勢,但拿一度「順應潮流」廢止死刑、中斷四年後又恢復的日本為例,根據最新民調,有八成五的日本民眾贊成死刑。台灣多年來的研究報告也顯示,有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對廢除死刑。

大家都不想要的東西,為什麼會是「潮流」?

全球各國執行死刑的標準不一而足,馬來西亞新加坡規定夾帶毒品者判死刑,中國規定貪污者判死刑,台灣也規定當街搶劫者、擄人勒贖者判死刑。有些死刑犯其罪當誅,有些仍待商榷,但我無論如何不能接受,為了逞一時之快或追求自身利益,蓄意奪人性命者,竟然可以逃過法律的制裁!

所謂的「人道主義者」宣稱,死刑是報復主義的產物,闡揚了「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」的落後思想,不適用於今日的文明社會,殺人犯的人權應受到尊重,不該被剝奪重生的機會。反對殺人償命者祭出的理由百百種,個個冠冕堂皇:有人說,嫌犯之所以犯下令人髮指的殺人罪行,是受到原生家庭扭曲的價值和行為影響,嫌犯本身也是受害者;有人說,嫌犯自知鑄下大錯,已表示願意改過自新了,何須趕盡殺絕?還有人說,殺了嫌犯,也換不回死者的生命,殺了等於白殺,只是多賠上一條人命,徒增社會成本;甚至有人說,死刑可能誤斬良民,活像元曲「六月雪」裡含冤莫白的竇娥,即使有朝一日沈冤得雪,卻已回天乏術。

原生家庭破碎,導致殺人犯性格偏差,算起來原生家庭也是共犯,應該通通抓來接受制裁,而不是舒舒服服躲在幕後扮演殺人犯脫罪的藉口。因為希特勒的爸爸殘暴嗜血,遺傳給希特勒,所以六百萬猶太人活該白白死?什麼邏輯呀?

殺人犯悔過了,很好。人之將死,其言也善。若非自知大限將至、時日無多,他們還會有悔意嗎?每一個生命,都該擁有好好活下去的自由,掌控另一個人的生命,從來不該是人類應被賦予的權力。殺了人,本來就該對受害人、受害人家屬、自己的良心以及冥冥中那股不可知的力量深懷虧欠。臨刑悔過,天經地義;知過不悔,罪加一等!

處決殺人犯,換不回死者的命,所以算了。這樣的解讀,會不會太膚淺?殺人者償命,除了讓犯人付出代價,也蘊含深厚的教育意義啊。明白殺人是不可赦的重罪,人們多少會管束自己的行為,至少殺起人來沒那麼心安理得。怕死,是人之天性。平心而論,每回家人說要去星馬地區旅遊,我總是有些顧忌,生怕行李被人拿去掉包,成了毒販走私的替死鬼。能讓全球人士戰戰兢兢、看緊自己的皮包,「身懷毒品者唯一死刑」這項嚴刑峻法功不可沒。說難聽一點,人生來就犯賤,得給點顏色瞧瞧才懂得放亮照子。

至於誤判冤死者,我承認他們倒楣透頂,叫人不得不心疼。但仔細算算,中華民國開國以來因為錯誤執行死刑而喪命的人數,恐怕還比不上注射H1N1疫苗後引起併發症死亡的人多。明知疫苗有危險性,政府仍不遺餘力地大力推廣,這麼勇猛的政府,何以不敢面對死刑?

諸多論點,爭辯起來恐怕沒個了局。說來說去,最教人不平的還是:殺人的,有人煞費心機捍衛他們的人權,可是被殺的呢?

同樣都是人生父母養、爹娘手心手背上的肉,怎麼人權團體就不來幫他們說話?

想是殺人犯被判死刑的機率大,替他們爭取權益的難度高,一旦爭取到了,極有可能成為鎂光燈注目的焦點,在社會新聞版搶搶風頭,沽名釣譽一番。

死刑存廢的爭議,引發當年轟動一時的陸正撕票案重新浮上檯面,主嫌邱和順落網二十二年,高等法院十次判他死刑,卻屢遭最高法院駁回。如今,高等法院正在醞釀第十一次革命。陸正的父親陸晉德為了替愛子討回公道,強忍心中悲痛,打疊精神出庭與律師、檢察官及嫌犯周旋,只盼法律能給無端枉死的陸正一個交代。邱和順擄人勒贖加上撕票,依法本應償命,卻因王清峰彈劾該案檢警「刑求」,延宕至今未能定讞。二十多年來的漫長折磨,陸晉德要不到正義,反被邱和順的律師在法庭上無情斥責:「上帝會審判你!」

「十誡」訓誨歷歷: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。

上帝說,不可殺人。

殺人,是大罪,而罪的公價,乃是死。

俗話說:「一樣米養百種人」,世上偏生就有一群人,對重刑犯無比寬容,對被害人及其家屬卻是異常殘忍,無稽程度令人嘆為觀止、匪夷所思。

邱和順的律師還建議法官,當庭將犯人無罪釋放。試問:陸正及其家人何辜?殘殺陸正的嫌犯又有何無辜?律師提出如此離譜的要求,夜闌人靜處,是否真能心安理得?台灣的法律,若操控在這類鄉愿手裡,將制度當成實現理想主義的工具,視受害人的錐心切膚之痛如無物,百姓將如何在這片土地上安身立命?

白冰冰說,死刑的存廢要公投,如果全台灣人都贊成,她不惜切腹以明志。

我很確定,她若當真走到了需要切腹那一步,我決不會在逼死她的群眾之列。因為,我支持她。

為了替沈默的無辜的大多數的百姓爭取伸張正義的權益,白冰冰連死都不怕,馬總統、王部長,你們怕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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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icchu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