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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早上四點,我的班機從多倫多抵達台北。

回家,原本是一件大好的事,但昨天顯然不是我的天,一下飛機就諸事不順。

嚴格說來,危機應該是從下飛機那一刻就開始了。

在密閉空間捱了十三個小時,飛機好不容易登陸,大夥兒迫不及待離開機艙,坐在57排的我好不容易等到前進的空檔,一路往前直衝,就快要到機門,忽然發覺有什麼事情不對勁,走起路的感覺,似乎跟平常不大一樣──

原來,我腳上還穿著航空公司提供的紙拖鞋!

說起來很丟臉,但幸好丟臉丟在腳上,旁人一般沒那麼快發現。氣急敗壞的我,拎著背包和電腦在本就狹窄的走道逆向行駛,委實造成了其他乘客的困擾。空姐看我舉止怪異,湊過來問:「忘記東西了嗎?」

我猜她來找我的真正原因,八成是想排除路障。於是我就近找了個空位:「我先坐在這裡等等好了!」

不同於其他旅客,空姐時間多得很,多到足以把我從上打量到腳,我被她瞧得渾身不自在,乾脆自己招認:「我忘了換鞋。」

空姐露出「我能理解」的表情,但我看得出,她非常用力地在忍笑。

出關後進入機場大廳,因為飛機到得太早、接我們的車安排得太晚,我們只好坐在大廳乾等。我心想趁這空檔,乾脆去洗手間把夜間塑形的隱形眼鏡拔一拔。媽不放心我在公眾場合幹這種事,還警告我:「在這裡換,有可能會掉喔。」

時差中糊裡糊塗的我沒聽懂她的意思,以為她說會掉進水槽裡被水沖走,於是我說沒問題,心想只要把水槽的塞子塞緊就沒事了。

到了洗手間,拔眼鏡、洗眼鏡一切順利,藥水收進袋子,我還特地抓了張衛生紙把外頭的水珠擦拭乾淨,盤算著待會兒收進行李方便,不會沾濕別的東西。

眼鏡處理完畢,原本想先把眼鏡和背包拿去給媽,我再回頭上廁所,轉念又想來都來了,何必分兩趟這麼麻煩?於是我挑了間乾淨的,把背包和眼鏡放上靠牆的架子,完事後便洗手離開。

媽見我回來,問我是否順利,我向她比了個勝利的手勢,說了句:「剛剛在飛機上都醒著,矯正的效果似乎不是很好。」

媽說:「待會兒回家,再戴上眼鏡睡一下吧。」

我心想倒也不用,雖不完美,該看的都還是看得到。

坐在沙發上發了一會兒呆,我看到公用電話亭上有個大大的廣告:免費無線網路,想說閒著也是閒著,拿電腦出來打也不賴,於是我拿出小筆電,高高興興地上網。

從五點一路坐到六點十幾分,叫的車終於來了。我們趕緊拎著大包小包的行李,歸心似箭地上車。

坐上車,我突然有個不祥的預感:眼鏡有沒有收好?

打開背包,驚覺眼鏡不在裡面,我又翻電腦袋,也沒有眼鏡的蹤影。

這下可糟了!

會不會……忘在洗手間的架子上?

我連解釋都來不及,一個箭步奔下車,直衝洗手間,偏偏疑似我剛剛進去的廁所都有人。我站在門外等了半天,裡面的大娘終於慢吞吞出來,我趕緊推門進去看,逐間檢查的結果,全無眼鏡的蹤影!

怎麼會這樣呢?

誰會撿走我的眼鏡啊!?

我一陣慌亂,跑出去想找打掃的歐巴桑,看到有一輛清潔車在外面,卻不像是有眼鏡的樣子,東張西望找歐巴桑,找是找到了,她卻一邊推著車離開、一邊用意味深長的眼光盯著我,重複地、喃喃地說:「你真的要好好想,要好好想啊~」

看著她離去的背影,我隱約覺得她的行止很像犯人,又想不出她偷我眼鏡的理由,只好又回去洗手間找。

裡裡外外找過一遍,還是沒有,我只好哭喪著臉上車。事到如今,也只能先回家,再打電話請機場幫忙找了。

回到家,我第一件事便是打去桃園機場。電話接通,聽見的居然是:「刑警隊,你好!」

……刑警隊?!

「呃……」可能是小時候被媽嚇出來的習慣(每次幹壞事,我媽都說:「警察來抓你了!」所以我很怕警察),我一聽「刑警」兩字就心虛:「那個……我來自首……不是啦。我是想報告一下,我剛剛在桃園機場丟了眼鏡,不曉得…...有沒有人撿到?」

該死,我幹嘛嚇成這樣?這支明明是失物招領的電話啊!

「現在太早了,失物招領部門還沒上班耶。你要不要打機場保警第七分隊問問看?」

又是警察!?

我不敢有絲毫懷疑:「那……請問有沒有電話?」

「你打104問嘛。」好像我很沒有常識。

「是是是!對不起!」

我匆匆掛了電話。

乖乖打104去問,104不曉得有「機場保警第七分隊」這回事,給了我另一支桃園警局的電話,要我打去那邊、請他們幫我轉接,我只好乖乖照辦。

接電話的蕭警員很客氣,要我兩分鐘之後再打去,他幫我查詢。我全力配合警方,算準了兩分鐘才撥號,拿到兩支號碼,撥了其中一支,果然沒錯!幸虧有人民保母啊。

打去機場,我巨細靡遺地將失物從體積最大的藥水到最小的眼鏡描述了一遍,接電話的莊警員說會去幫我看看,過一陣子再打來。

我懷抱著一絲希望,但願能有奇蹟出現。為今之計,也只能等待了。

回到家、卸完行李,我強打精神,抱著東西丟了、該做的事還是要做的健康態度,拉著媽去公園跑步。跑得滿身大汗回到家,第一件事便是開熱水洗澡,怎麼也沒想到,水流著流著、越流越小,流到最後就沒了!

我抹了一身肥皂,不知所措地杵在浴缸,心想現在是怎樣?我總不能這麼黏黏地出去吧!?

媽聽見我的慘叫,唯一想得到的辦法是拿熱水瓶的水跟冰箱的冷水調在一起,勉強讓我沖掉身上的肥皂,裹著浴巾坐在客廳等水來。

唉,澡沒洗完,我哪兒也不能去啊。

媽打去樓下管理室問,管理員說是有人來換水錶,五分鐘就會好。

傻傻地等了半個小時,還是沒水!媽乾脆直接殺到樓下,管理員也搞不清楚狀況,乾脆帶我媽上頂樓去看,一看才知道不是換水錶而是換水管,根本沒那麼快搞定。水管工人不住道歉,說會盡快處理,再給他一點點時間。

沒奈何,難不成還不讓他換嗎?

坐在沙發上吹著風,等到渾身上下都起雞皮疙瘩,水總算是來了。

洗好澡穿好衣服,出門上班那一刻,已經十一點多。趕到辦公室處理了一些瑣事,我鼓起勇氣跟老闆告假,說明了若不趕緊去三重補配眼鏡,便會有眼無珠目不識丁五色不辨以致於指鹿為馬等嚴重後果,老闆叫我午休時間快去把事情辦了,別在這裡嚇唬他。

搭捷運到台北車站再換公車、不遠千里趕赴三重,來到眼鏡店,映入眼簾的那一幕,差點就讓我昏倒了──

今天星期三……眼鏡店公休!

我一整個腿軟,站都站不穩,還好旁邊有機車,平常覺得他們很機車,昨天倒是發揮了免於我當場昏死在地的特殊療效。

一言以蔽之,昨天除了倒楣之外,沒有別的記憶。

有人說,每件事都有它的意義,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。

那麼,我在一天之內碰上這麼多倒楣事,是不是也有它們的意義呢?

如果有,但願都是好的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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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icchu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