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最近一連發生了好幾次錯帳事件,讓我學會了付錢之前、先算清楚自己花多少的重要性。

首先是四月中,帶美國回來的朋友去深坑「大樹下」吃豆腐,一行四人吃飽喝足,我媽先帶著朋友在周圍遊逛,家裡的「出錢一丁」阿翰則認分地前去櫃檯會鈔。付了錢回來,我問阿翰:「多少?」

阿翰報了個數字,我依稀覺得不對,跟我之前心算的不一樣,拿起菜單重新驗算,果然店家多收了四十塊!

「她多收了你四十。」我對阿翰說。

阿翰頓時一臉無助:「那、那怎麼辦?……要不給她算了?」

這就是我家阿翰。我當場沒力:「明擺著算錯,幹嘛要多給?你再怎麼老實,也用不著白當冤大頭吧?!」

於是我拉著他去櫃檯,請收錢的大嬸翻出我們那桌的帳單,用計算機重算一遍,證明大嬸多收了錢,大嬸道歉不迭,趕緊將多收的四十塊退給我們。

有了深坑的教訓,阿翰開始擔心自己好騙寫在臉上,而且數學系畢業的他,心算向來都不是他的強項(唉)。幾個月後,我們去埔里一家知名山產店吃飯,吃完要付帳的時候,他悄悄拉了拉我的袖子:「你還是跟我一起去,免得我又被坑。」

那天點的菜,有一條魚是秤斤算,價格不明,另有一盤筍子菜單上沒寫,賣多少也不知道。我算了算其他的菜加起來六百四,到時等老闆娘告知魚和筍子的單價,加上去就是了。

來到櫃檯一算,總數是一三九零。我問老闆娘:「魚跟筍子幾多錢?」

「魚五百、筍子一百五。」老闆娘一邊說,一邊幫我把所有項目的單價標出來。

「那應該是一二九零,不是一三九零吧?」我問。

老闆娘一臉困惑,拿回帳單用計算機重新敲了一遍,的確是一二九零。

除錯,再次成功!

連目睹整場付帳事件的老爸,都用佩服的眼光看著我。

不過,比起今年週年慶在新光X越超市購物的大烏龍,之前的兩次抓漏都只能算是開胃菜。

一如以往的週年慶活動,新光X越推出滿五千送五百,而且三越卡單筆刷滿一千元就有來店禮。早就擬好萬元敗家計畫的我們一家四口總共三張三越卡,當然要狠狠地給它抱回三分來店禮。

為了讓每分錢都剛好花在刀口上,我跟媽在超市裡一邊抓肖想了整年、終於盼到它們買一送一的日本貨,一邊拿紙筆精算怎樣把籃子裡的平均分配成兩筆帳,才能用最少的成本換取最大效益。

好不容易湊齊貨物結帳,我們先交出第一筆貨,讓小姐先刷我媽的卡、打第一張發票。到了付錢的時刻,我與生俱來的稽核本領瞬間覺醒,依稀覺得帳目有些怪怪的,一時卻又說不出怪在哪裡。一千出頭,跟原本預期的相去不遠,我遂不加以深究。但結完第二筆帳時,我忍不住發難:「小姐,你好像算錯了!」

一千三百多塊,比我們原先算的多了將近三百塊!

戴個黑框眼鏡、雙眼不怎麼有神的小姐一怔:「有錯嗎?」

她拿起發票,用計算機重新按了一遍,秀給我看:「總數是電腦加的,沒有加錯啊。」

「電腦當然不會加錯(廢話!),我是說某些東西單價不對。」我指著其中兩瓶煮烏龍麵用的昆布和鰹魚醬油:「不是說買一送一,為什麼算了兩瓶的錢?」

小姐八成是新來的,被我一質詢,立時方寸大亂,抓著發票看了半天,指著最末一行的數字向我解釋:「折讓的部分在這裡,有幫你扣掉了。」

我看了看上面的數字,依舊搖頭:「就算是這樣也不對,有好幾樣東西都是買一送一,折讓的金額應該更多才對。」

說正格的,小姐打出來的發票還真是高深莫測,所有品項的單價都先打九折,最後再扣掉一筆數目較大的折讓金額,完全看不出每樣東西折扣後價值幾何。但不管系統如何加減變換,我還是可以確定我們的帳不該這樣算。

小姐繼續申辯:「我們是先幫你打九折,再折讓買一送一的部分……

「味增一百四買一送一,醬油兩百二買一送一,鮭魚鬆兩百八也買一送一,如果是九折後一起折讓,至少要折讓將近六百,你只折了兩百多,一定不對的呀。」我態度十分堅持。

小姐捏著發票,整個人陷入了五里霧中。好死不死,旁邊有位帶小孩的大娘同一時間也來抗議:「壽司買一送一,可是我付了兩盒的錢耶!」

大娘這一摻和,我更加深信新光X越的收銀系統有詐。

我們一家四口加上大娘,收銀通道登時癱瘓。一名看起來像是領班或經理級的男士聞風趕至,問我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。

小姐旁邊一名較機靈的工讀生約略將來龍去脈說了,我則在一旁用計算機重算購買的金額,說來奇怪,那天我八成也是衰神上身,每次算出來的數字都不一樣,遲遲搞不定,場面一片混亂。領班小哥替我們重新結帳,發現我媽不慎抓錯了兩種品牌、單價完全不同的醬油。我忙問:「如果同品牌、同單價,能混搭不同口味嗎?」

領班答不上來,親自去拿了兩瓶同品牌但不同口味的醬油,電腦一刷,證明不能混搭,得拿一模一樣的商品才有對折。另一款壽喜燒醬和麵醬也出現了相同情況,無怪乎電腦和我們自己算的總金額大相逕庭。

「你們這樣很蠢耶,」我大聲抗議:「為什麼同品牌、同單價的產品不能混搭?而且你們把東西放在一起、標價寫在一起,誰會知道一定要買一模一樣的啊?」

領班和小姐無奈地解釋:「不好意思,這是系統的問題。」

若真是IT系統的問題,新光X越非常有必要針對這點好好改進。我若去愛買購物,只要是同品牌、同單價的品項打對折促銷,通常都可以混搭。若不能混著買,一定會註明「限同一口味」。北美的超市更大方,買一送一的商品,可以只挑一個,結帳時就直接算半價,絕不會強迫消費者非買兩個同樣的東西不可。

比起來,新光X越連愛買都不如,某些買一送一的品項可以混搭,某些卻又不行,標示牌上完全看不出端倪,交給系統掃瞄也滿布陷阱,消費者無從得知何時會踩到地雷。

然而除了系統,我們還聯想到另一個可能──新光X越根本就是故意的!

相信絕大多數的消費者,不會像我這麼錙銖必較,而是像我家阿翰那樣,糊裡糊塗結了帳就傻傻地離去。新光X越不知是否料準來百貨超市購物的顧客有幾個錢,即使發現買貴也懶得追究,因此標價標得不明不白,誘惑消費者上鉤。

跟新光X越搏鬥到後來,我們不願浪費太多時間,還是抱了一堆相同口味的調味醬回家。但至少每筆帳都明明白白,接下來就卯起來吃日式料理吧。

我不敢說自己是理財的專家,只是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,還是要小心保護,盡量避免被唯利是圖的商家砍菜頭,也算是讓自己將來有財可理的第一步吧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icchu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